人事司
主要职责:
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;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,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、选拔推荐工作;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;承担直属社团管理工作;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;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部门领导:
司长:张国发
副司长、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:王红燕
副司长:董晓鹏
内设机构:
综合处
任免处
劳资与专业技术人才处
民族干部处
联系方式:
综合处电话:(010)66508822
国务院部门
地方民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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